日記本子 

小學一年級開始, 就被逼著天天寫日記。用注音寫。

我在那個班導師的教鞭之下, 過了四年慘澹的童年時光。

寫到這裡停好久。然後意識到我還沒準備好要

寫那位, 影響我很深的導師…還不知道要怎麼表達心裡對她的懷恨。

 

不過, 寫日記可能是她唯一帶來的好影響。

那時候的日記, 不僅要寫到一定的長度, 不能兩三行就草草解決,

還規定要旁邊畫插圖。最好是圖文並茂, 寫畫得好的, 下午會被老師公開表揚。

日記本可以買自己喜歡的, 但是規定要是活頁。

 

我一直都不太把這件事情當作是多苦的差事。
畢竟也才一年級, 老師說的話都是聖旨, 照作就是了。
很認真的寫, 但是覺得畫的很差勁。

一天我藝術細胞莫名的發作, 想到個點子,在我幾乎寫滿一頁的日記旁邊, 

畫上一堆彩色的斜線。關於配色, 還想了很久。

把不同的對比色整齊的穿插在一起。

我覺得很美。很抽象。

 

果然, 那天下午, 到了老師表揚日記的時間。看到她拿了我的本子。

還來不及在心裡得意, 她開口說:
『像這位同學….這麼懶惰, 因為想不出要畫什麼, 就隨便畫了幾條線…充數交了作業…..』

後來說了什麼我不記得。

莫名被數落了一番,當時的我腦子一片迷惑,覺得聽不太懂老師剛剛在說什麼?!

只好告訴自己…原來畫斜線, 叫做懶惰。

 

長大了,好巧不巧來到瑞典,認識了一個littala的名牌碗,

恰巧是配色精美的條紋設計。要價台幣1280元。

 

我當年畫得當然是比這粗劣許多。

有幸多年後, 頂尖的設計師幫我完成當初小小的發想。

沒有要把設計師的作品拿來和自己媲美的意思。

不過看到這個碗, 會想到那篇被批評的日記。

是我現在最喜歡的碗。媽媽也喜歡。

 

忘了這寫日記的作業持續了幾年才停止。

其實這麼多年以來, 也一直在寫東西。

之前怎麼沒意識到自己有這麼一個重要的習慣?

在有自己的電腦之前, 早寫了好幾本日記本, 和數不完的小紙條。

想起來可笑, 以前在寫日記的時候, 還會心裡預設:

這一篇是可以公開的, 那一篇是寫給暗戀對象的。

另一篇是, 真的誰都不可以看到的。

可能是因為小學的時候, 日記是一種作業, 要被檢查的。

 

日記本沒有一本是從頭到尾寫完, 都寫到剩1/3就放棄。換一本。

因為外面賣的本子是一本比一本漂亮, 都已經很忍耐了還是一直買。

每個週末爸爸帶我們去重慶南路逛書店, 挑本子的時間比看書多很多。

文具控不是一天造成的。

 

一開始的日記本再怎麼可愛都只有封面, 後來出現了筆記書。

筆記書最大的不同是, 連每一頁內頁都有圖案和插畫。

每一頁都有不同的色彩和心情。

 

每一本本子, 天生有一種屬於它自己的味道。

可能是紙本身的味道, 或是書店的味道, 也可能是陳列在卡片旁邊, 

染上卡片的香味。

後來用香水原子筆寫, 或把本子藏在抽屜裡, 本子又會變成另一種味道。

還記得我第一本日記本的味道是這麼特別, 壓克力加上口紅膠水。

 

太美的買回來捨不得用, 捨得用的裡面, 又有一些不好寫。

譬如說是太厚不好翻, 會掉頁, 或是活頁圈圈脫落的也有。

最慘的是買過一本是美麗的厚厚的高級銅板紙, 像雜誌一樣; 

一般的筆都寫不上去, 更討厭鉛筆碰上去那黏黏又卡卡的感覺, 

還會發出令人雞皮疙瘩四起的聲音。

 

後來很流行再生紙, 我就買了好多本,

其中有一本比A4還大, 內頁完全空白。

所謂的空白, 因為是再生紙, 就是一片灰灰藍藍, 

說不上是什麼顏色的舊舊的模樣。

喜歡空白頁的理由是, 以為這樣可以暢所欲言的寫, 

字寫大寫小也沒人管。不會超出格子, 也就沒有整齊與否的紀律。

還可以畫圖。

結果, 我仍然是一點圖也沒畫。小時候受到的打擊可能很大。

字倒是寫了不少, 大大小小的字, 橫著寫。

那段日子是百分百的少年強說愁。

心情也是灰灰藍藍的。一直寫到和第一任男朋友在一起。

 

接下來又買了一本空白頁, 很厚, 有點正方形。 

手掌大小的, 也是沒格子, 牛皮紙。好喜歡那一本。

硬硬的紙版皮看起來像是精裝書, 側編還有兩條咖啡色的線可以綁起來。

在裡面夾了很多小紙條也不容易掉出來。

整本書都是咖啡色, 封面有個小小的插畫, 是奶茶色的。很有禪意也可愛。

 

有一次和Giwu用電話聊天, 她說發現有一系列新的筆記書, 

是同一個插畫家畫的, 都好可愛, 她都很喜歡。包括我手上的這一本

那個插畫家就是張妙如。

 

要說說為什麼喜歡再生紙。因為舊舊的紙最適合拿來寫日記, 很有感覺。

那時覺得把自己的一天寫在白亮的紙上很怪,又不是要去開會。

粗粗的再生紙吸墨水吸的很快。妳的筆再怎麼溢奶它都吸的下去。

寫完3秒鐘就被手’回’到, 也不會弄的黑黑一片。

 

我寫字超用力, 很像在刻木板。

用力的原因是因為很討厭淡淡的字體會看不清楚。覺得這樣很不乾脆。

有一陣子我愛用鉛字筆寫字, 因為水溢的很多, 所以寫字就不用太費力, 

字也會很濃很清楚。筆稍微漏水的時候, 最高興了。

那些空白頁裡面, 像是寫了一堆亂七八糟的毛筆字。

 

原來在有電腦以前, 就有很多本子陪我渡過。

原來以前關在房裡, 坐在書桌前都沒在唸書, 都在寫本子。

 

現在文章都寫在電腦裡面, 就不用本子了嗎?

還是需要呀! 本子要用來當草稿, 把等一下就會忘記的小事情寫下來。

少買了筆記書, 取而代之的是便利可撕的小冊子。

 

那些電腦工程師們啊~可不可以把文字編輯軟體的介面設計成筆記書的模樣?

有不一樣的插畫和顏色, 最好還有不一樣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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