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這樣寫下去, 看樣子面具就很快要被揭穿!
常常詞窮, 用來用去就是那幾個語法。有時有錯別字。
三不五時還會出現那英文式的倒裝句。
甚至是台灣國語。類似「不錯吃」之類的….。
老早就心知肚明的很, 自己的國文程度雖不至於極爛到語無倫次,
但也絕稱不上是行雲流水, 情感自然流露到不著痕跡的地步。
看吧!光是這兩句就想好久…
為什麼呢? 書看的太少!就這麼簡單嘛!!
小學四年級, 大家搶著看《亞森羅蘋》, 我就一付興趣缺缺的樣子。
其實不是覺得偵探故事不好看, 而是從小就有那無比機車的怪性格:
只要是大家喜歡的、現在當紅的, 我都不屑!
雖然後來因應潮流所趨, 還是在家裡偷偷看完了一本。
而在那之前, 東方出版社的黃色平裝封面《小公主》被我翻過幾百遍。
那是我第一本好好讀過的長篇故事。
只要寒暑假上長途火車到台南找外公外婆, 就會抱著這本書去。
可能因為是「唯一」好好讀過,
所以長久以來被封為『我最喜歡的故事』以及『影響我最深的一本書』。
當時小學的作業一天到晚都有「讀書心得」要寫;
我都偷雞摸狗, 書拿來直接翻到結尾; 要不就每一段看頭幾個字…就下筆。
還每次都拿高分。
現在想想我還真天才, 因為長大考托福的閱讀測驗,
補習班老師就是教這一招。果然又快又準…
到了明星國中的A段班, 每天考八個小考,
國文歷史課本的筆記抄到眼睛要脫窗。
還是有一票同學下課就衝到金石堂去看瓊瑤…我也是興趣缺缺。
「妳們怎麼有辦法站著看書啊?」我對姊妹們如是說。
(雖然後來「又」因應潮流, 看了一本菟絲花…)
基本上整個三年, 我除了滾石唱片所有的文案和滾石雜誌背的滾瓜爛熟之外,
我啥營養的書也沒看進去。
正式進入成人期之後, 讀過的書更是手指扳一扳就算得出。
村上春樹九本, 吳淡如的散文兩本,《香水》和《莎拉紀念日》…
至此赫然發現除了吳淡如之外, 包括小時讀的小公主, 全是翻譯書。
總覺得要增進文學技巧, 應該看一點經典名著, 像 紅樓夢或 高行健之類的。
看翻譯書好像只幫助皮毛。
到了波士頓, 忙翻天的課業裡還有人看《哈利波特》, 我也沒看。
《魔戒》我也沒看。一直到了瑞典。
在瑞典要特別去搜尋才有可能買到中文書。就算找到, 很可能也是簡體字。
好吧! 英文字也是書…就看吧!
那時尼奇家沒琴可練。電腦上網也不方便。無線電視台完全看不懂。
整個冬天, 尼奇每天早早上床窩著看他的書, 說不超過五句話。
尼奇就是這麼愛書…恰恰和我相反。
他在床邊, 總要堆兩疊到膝蓋高的書, 才會有安全感。
買了書一定先翻開封面, 在裡面寫上他的名字。
別人當然不能亂碰。讀到哪頁, 小心夾進一張收據。
如果書被意外折到角角, 他會像是患了強迫症一般地,
不斷用手指平撫, 輕輕把摺痕抝回去。
就算看教科書也不劃線寫註解, 因為書是神聖的, 不可以玷汙。
啊!我徹徹底底的輸給尼奇的書寶貝們。Orz""
我也不想和書這種有智慧的東西吃醋, 可是總要找出解決之道~
除了發呆過整個冬天, 不然就是我也必須開始看書。
於是去書店買了英文版的《達文西密碼》。
看英文書已經很不得已, 一定要找個好下手的。非得讀下去的。
此時那種《理性與感性》或《咆哮山莊》一定會倒盡我的胃口。
書買回來, 尼奇足足有三天沒和我說話….
非常懷疑我是一種沒嫁進門的寡婦。
他只說:「我先看好了!很快就還妳…放心!我不會和妳透露結局。」
他用三天把《達文西密碼》啃光光。我後來看了三個月才看完。
不過終究是啃完了啊! 那不如再來一本吧!
接著看紐約名媛的愛情故事, (像《慾望城市》類型)。
《風的影子》是西班牙的懸疑小說, 很多字就給它看不懂。
人名也記不住。才啃一半不到。
《男人‧妻子》在誠品買的, 翻都還沒翻過…
《奇怪內》是翻譯幽默圖文書, 一天就啃完了。
好笑有趣。※新朋友Book介紹我看的, 甘溫~
總之, 我要說的是, 非常懊惱自己怎麼還在啃英文書!!!!
這樣文筆是不會進步的吧!(火~)
雖說這樣, 啃書還是好處多多的。有以下:
1. 看過英文書, 讀中文的速度變很快。
2. 每天睡覺之前, 可以藉著「我也有書要看」的名義, 拿著一本書上床。
然後叫正在看書的尼奇幫我摸背背…我很快就可以睡著。
(當然, 書沒看到兩頁…)
3. 和尼奇冷戰的時候, 可以拿起來遮臉。
4. 在國外易取得。也不用忍受偶爾奇怪的翻譯。
現在這裡是台灣! 我期許自己快點開始啃中文書…
畢竟中國文字的藝術是我們的驕傲。
不然「英不英‧中不中」的文章要怎麼見人~